衡山王绝嗣,王妃欲侄承王爵,朱见深回复诏书原文
今天分享的这道诏书,主要涉及到明朝藩王的一个继承问题。
就是如果一个王爵之家没有了直系继承人,绝嗣了,那么是否可以让旁系亲属,比如侄子之类的,来继承王爵呢?
这道诏书是在成化十五年发布的,发布诏书的皇帝是明宪宗朱见深。在诏书里,他的态度非常明确。
同时,他用词也很委婉,既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又给对方留足了面子和台阶。
诏书的发出,起因于衡山恭惠王妃陈氏的一个请求。
衡山恭惠王是辽简王朱植的第十九个儿子,生于永乐十九年,正统二年被封为衡山王。
然而,他在成化十二年去世,没有留下任何继承人,导致衡山王爵处于空悬的状态。
为了保障全家所享受的福利不被取消,衡山王妃陈氏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为已经去世的丈夫过继一个儿子。
王妃陈氏为了过继,选中了自己丈夫的亲侄子,也就是衡阳庄和王的次子镇国将军豪。而衡阳庄和王,乃是辽简王朱植的第十二子,与衡山恭惠王是亲兄弟关系。
为了获得朝廷的认可,拿到特权,陈氏特意亲自上书给明宪宗朱见深,请求准许她的过继行为,并承诺将丈夫的爵位传承下去。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无奈”的。
衡山恭惠王妃陈氏乞以衡阳庄和王次子镇国将军豪封为继嗣,且欲进袭王爵。诏曰:祖宗旧制,王爵至重,前此未有以从子袭封者,朕何敢专?且豪邽即系衡山王侄,同气至亲,只以将军承继宗祀,管理府事,何不可乎?若从其请,则是衡阳之子有二王矣。违祖训而徇私情,朕不为也。其己之。——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六
朱见深的回复诏书拒绝的很明确,就是不允许这个继承。而他之所以要这么做,本质上是在维护藩王制度稳定的考虑以及对祖宗之法的尊重。
朱见深首先祭出“祖宗旧制,王爵至重”的大旗,借祖宗之名,以“前所未有之先例”为由,将自己置于道德的制高点上。
紧接着朱见深客观地指出了这次过继在制度上的不合规之处,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他强调,如果此次继承得以成立,衡阳王一系将出现两位王爷,这不仅对其他宗室成员构成不公,还可能激起其他藩王的效仿之心,为别有用心之人提供恶意钻空子的机会,进而破坏宗室的秩序与稳定。
当然,朱见深并非完全无情,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他认为,豪可以以将军的身份继承衡山王的宗祀,并管理王府事务,这样既能确保衡山王家的宗祀得以延续,又能维护宗室继承制度的稳定。
不过,从后来人的角度看,朱见深的这一招其实是在试探衡山恭惠王妃陈氏的真实意图,看她究竟是追求丈夫的王爵待遇,还是真为了让丈夫的宗祀得以延续。
不动声色,“可怕”的朱见深。
*以上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见解,若您有不同观点或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