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卷三十四 志第十 曆四
志第十 歷四
大統曆法二立成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縮遲疾之數,預爲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曆經》步七政盈縮遲疾,皆有二術。其一術以三差立算者,即 布立成法也。其又術雲,以其下盈縮分,乘入限分萬約之,以加其下盈縮積者,用立成法也。而遣立成未載,無從入算。今依《大統歷通軌》具錄之。其目四:曰太陽盈縮,曰晨昏分,曰太陰遲疾,曰五星盈縮。餘詳《法原》及《推步》卷中。按《元史》,至正十七年《授時曆》成。十九年王恂卒,時歷雖頒,然立成之數尚皆有定藁。郭守敬比類編次,整齊分秒,裁爲二卷。而今欽天監本,載嘉議大夫太史令臣王恂奉敕撰。意者王先有藁,而郭卒成之歟?
太陽盈初縮末限立成冬至前後二象限同用
表格略
晨分加二百五十分,爲日出分。日週一萬分,內減晨分爲昏分。昏分減二百五十分,爲日入分,又減五千分,爲半晝分。故立成只列晨昏分,則出入及半晝分皆具,不必盡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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