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大芳(明朝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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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大芳(1349年—1402年),名誧,河南江北行省扬州路泰兴县(今江苏省泰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忠于建文帝,被明成祖所杀。著有《茅大芳集》五卷。

茅大芳博学能诗文。洪武时期,为淮南学官,官副都御史。深得朱元璋喜爱,“勉以董子(董伦)辅相之业。”靖难之役时寄诗淮南守将梅殷:“幽燕消息近如何,闻道将军志不磨。纵有火龙翻地轴,莫教铁骑过天河。关中事业萧丞相,塞上功勋马伏波。老我不才无补报,西风一度一悲歌。”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他坚拒不降,被朱棣所杀。其子顺童、道寿、文生等一并论死。孙子则死狱中。

茅大芳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当官妓,同年病故,朱棣竟然还御笔批示:“著锦衣卫分付(吩咐)上元县,抬去门外,著狗吃了。”

参考文献

《明史·艺文志》

《明史》(卷141):“茅大芳,名誧,以字行,泰兴人。博学能诗文。洪武中,为淮南学官,召对称旨。擢秦府长史,制词以董仲舒为言。大芳益奋激,尽心辅导。额其堂曰“希董”,方孝孺为之记。建文元年迁副都御史。燕师起,遗诗淮南守将梅殷,辞意激烈。闻者壮之。”

《弇州史料·南京法司所记》

《国朝典故》(卷40):茅大芳,年五十四,杨州府泰兴县人。由儒士入官。尝寄诗淮甸守将云:“幽燕消息近如何?闻道将军志不磨。纵使火龙蟠地轴,莫教铁骑过天河。关中事业萧丞相,塞上功勋马伏波。老耄不才无补报,西风一度一悲歌。”盖北兵初起,为山东铁布政所拒,久尚未到淮。三十五年八月十七日,与其男顺童、道寿俱典刑。幼男文生,永乐四年十二月亦处决。顺童男添孙充军,道寿男归生等俱在监,续故。妻张氏,年五十六,发教坊司,本年十二月病故。教坊司右韶舞安政等官,今于奉天门奏:“有茅大芳妻张氏,年五十六,病故。”奉圣旨“着锦衣卫分付上元县,台去门外着狗吃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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