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问达(明朝吏部尚书)
张问达(1554年—1625年),字德允,陕西省西安府泾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癸未进士,天启初,官至吏部尚书。
生平
由国子生中式癸酉陕西乡试第四名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历任山西高平县及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授刑科给事中。迁太常寺少卿,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
天启元年(1621年)冬为吏部尚书,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皆经其手。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贤同党劾其赃私,命追款十万,遂破产。天启五年(1625年)卒。崇祯元年(1628年)赠太保。
事迹
张问达曾上疏弹劾李贽,说李贽刻《藏书》、《焚书》等作品,“流行海内,惑乱人心。”张问达指责李贽“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司马光论桑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
家族
祖张璟,寿官;祖张镐,封征仕郎卫经历;父张汝騋,州判官;母韩氏(赠孺人);继母熊氏。严侍下。兄问仁;问明;问政。
参考资料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军籍,治《诗经》,年三十岁中式万历十一年癸未科第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九月二十六日生,行四,曾祖张璟,寿官;祖张镐,封征仕郎卫经历;父张汝騋,州判官;母韩氏(赠孺人);继母熊氏。严侍下,妻何氏,继妻吴氏;刘氏(聘);兄问仁;问明;问政。由国子生中式陕西乡试第四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三十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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