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济殿(明朝御药房)

圣济殿是中国明朝设立的管理宫廷药品的专门机构。

明朝太祖元年(1364年),曾经依元制设立尚药局,其奉御是正六品,负责管理御用药物。洪武六年(1373年)置御药局(即自尚药局演变而来)于内府,御药局的奉御等官员均由内官、内侍充任。明朝嘉靖十五年(1536年)之前,称“御药局”或“御药房”,此后将御药房改称“圣济殿”,并且附设御药库(亦即生药库)。明朝以御药局(圣济殿)直接管理宫廷中的药物,和太医院相互配合。御药局(圣济殿)掌管御用药饵,其官员不少是由太医院的御医兼任,御药局(圣济殿)的医官和太医院的医官互为表里,从而加强了对医药工作的统一领导。

御药局(圣济殿)设有尚药奉御(后来还设有提督太监)、直长、御医、药同等吏目,主要任务有:

收贮、加工药材:收贮药材,辨别药材的品种及产地之优劣,进行炮炙加工。明朝,天下岁办药材均在产地派纳,解纳来之药材均贮于太医院生药库,以御医二员、大使一员辨验收放,再由礼部委派官员一员监收。年终造册两本,一本由太医院备照,一本送礼部查考。明朝万历三年(1575年)又规定:凡是各监局讨取药材,必须用印信,并且造圣济殿关防一颗,交由圣济殿的提督太监收管,以凭传取。

制作、供奉御用药饵:皇帝染病时,御药局(圣济殿)要专派医官会同内臣在御药局(圣济殿)选药,连名封记药剂,并且具本开写药性及证候治法。煎煮药剂时,要由太医官与内臣监视;药熬得后,要由御医及内臣先尝,然后进御。每次进要,均要详细记录日期及病因,以凭查考。

御药局(圣济殿)的医官由于是直接为皇帝服务,所以常常选拔医术最高者充任。明朝正德十六年春正月(1521年),明武宗身体违和,诏命博访精通医药之人,大学士杨迁和称:“臣等窃惟天下名医皆聚于太医院,又选其优者入御药房,但当专任而信用之,各自收万全之效,又何待诸草泽未试之人哉?”由此可见,御药房的医官是从太医院中选优而来。明朝弘治元年八月癸巳(1433年),“礼部会考太医院医士,请留吴绶等二十人御药房供事,李宗周等十五人退回本院应役。上命于退回数内再留朱佐等五人。”可见御药房医官选拔之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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