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山东人口数
洪武九年六月,朱元璋对省级行政区进行了重大改制,废除了行中书省,取而代之的是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朝时期,现今的山东地区以及辽宁的大部分区域均归属于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的管辖之下。
元末战乱结束后,明朝《明史》中保留了三份关键的人口统计数据,分别源自洪武、弘治与万历三朝,这些记录全面覆盖了明朝早期、中期及晚期,大致勾勒出山东地区在整个大明王朝期间的人口全貌。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
户数:七十五万三千八百九十四户(75万户)
人口:是五百二十五万五千八百七十六人(525万人)
弘治四年(1491年)
户数:七十七万零五百五十五户(77万户)
人口:六百七十五万九千六百七十五人(675万人)
万历六年(1578)
户数:一百三十七万二千二百零六户(137万户)
人口:五百六十六万四千零九十九人。(566万人)
纵观整个大明王朝,山东地区的人口数量总体保持稳定,大致维持在500万至700万之间,并未出现如其他盛世那般人口数量翻倍的显著增长情况。
关于上述现象的原因,我个人推测,是否因为当时山东与辽东地区的人口是合并统计的,从而导致了整体人口数没有太多起伏,毕竟辽东是苦寒之地,人口相对很少。
然而,这我个人心中仍然留下了一个谜团待解:万历年间,户数实现了近乎翻倍的显著增长,但奇怪的是,人口总数并未随之出现预期中的大幅增长。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原因?是明朝早期的人口统计存在虚报情况,还是明朝中后期因逃税等原因导致了大量人口未被准确记录?